写完第一序列之后我觉得自己可以停一停,自己也不是写经典、写名著的那块料,所以夜的命名术是一本回归市场之作。
准确讲跟大王一样,选材、故事、人设的一切构思,都是为了更多人看(更赚钱)。
这么通俗的讲,很多书友可能受不了,但我还是最初的那个我,并不打算把自己包装的多么高大上。
就是一个很粗俗的小人物,喝了酒会吹牛逼,遇到挫折会沮丧,听到夸奖会开心,赚到钱了会大手大脚,被骂了会骂回去。
没什么特别的。
早先的时候,有人喷我了,我会喷回去,现在也不是不在意,是杨总会按住我敲打键盘的手,让我别浪费时间。
很多人吧总劝我,你是公众人物了,要有风度,要有逼格。
但泥腿子有一天走了大运,千万别把自己当了什么大人物,非要去过和自己性格不符的生活,那样会很累。
所以我不会把自己当什么公众人物,人呢,开心最重要。
这个跑题了……
说回码字本身这件事情,回想自己在出租屋里敲出第一章开始,一直都感觉很神奇。
也希望能一直神奇下去。
最近理了理《夜》的故事线,这本书跟第一序列还有很大差别,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