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修真小说 > 我在镇妖司里吃妖怪 > 第九十二章 泼皮之死
解释道:“凡是人死,都有一个中阴身的阶段,为期四十九日,又称七七或是满七。
    枉死之人,因为是意外死亡,阳寿未尽,所以魂魄难赴黄泉,只能在枉死之地逗留,日日重复死前的痛苦。
    它们为了摆脱这个处境,所以才要寻找替死鬼。
    但这必须在满七之期内完成,过了这个时间,即便找再多的替死鬼,也没有用了。”
    说到这里,马和尚又扭头问听的很认真的赵大两人:“发大水到今日,过去多少天了?”
    赵大两人异口同声:“四十六天。”
    “四十六天了,还有三天就到满七之期,难怪河里的水鬼会着急,会不顾规矩,即便没有吃它们的买命鱼,也要把人拖下水……”
    朱秀才瞥了眼赵大两人,讥讽道:“等到满七之日,若是还有水鬼没有找到替死鬼,就该轮到你们被拖下水了。”
    赵大两人想了下,觉得并非没有这样的可能,顿时被吓绿了脸。
    他们想要说点儿什么,可舌头就跟打结了一样,阿巴阿巴,根本没法将话讲清楚。
    马和尚叹了一口气,又对秦少游说:“大人,必须要赶在满七之前,解决金雁河里的水鬼,否则它们怨气不消,将藏在河中不断害人,甚至化作煞鬼,那祸害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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