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分晓。”
简凡想了想,摇摇头,判断了句:“价值不大,不会这么简单,这条线太明了,我宁愿相信是个什么样的巧合,持枪、抢劫且数额巨大、命案,那一条都够掉脑袋了,要说通风报信有可能,明打明参与那是找死………即便是有,关系也不会很大,我以前都不知道,银行的管理和保卫这么差,俩名银卫一名没有上弹,另一名枪机上还挂着锁,整个就是两根烧火棍唬人呢。”
这事有点可笑,又有点可悲,6续出来的现场物证描述现,两个银卫手里的霰弹枪根本不能射,甚至于连弹都没有装。银行对此的解释是走过一次火,怕误伤,所以才这样;可也正因为这样,才让俩人冤死得厉害,别说没有反应过来,即便是反应过来了,也没治。
“这就是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加上思想上的麻痹,给了犯罪份子以可乘之机。大原三年没有生过恶性的银行类抢劫案了,而这条街的建行分理处,十年了都没有出过什么意外。这一次又是外围取款业务,和银行自身的金融保卫又有所差别,一个司机溜号了、两个保卫没有保卫能力、车上应该留守的警卫也没有派,银行也商业化了,觉得多少年没事,也学会在保卫上精打细算了………祸患常积于忽微呀,这个案子不管是谁做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