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接触此案就觉得这个案子非常简单,但恰恰是一个简单的案子成了十四只的悬案。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越是大师的手法,越简单;再诡异的奇案把前因后果放出来,也能够解释得顺理成章……我把大家的综合一下。大家看合不合理、说不说得通
简凡站到了居中的图前指摘着案地和住所,在晋原分局标了一个字母,回身说着:“好,我们现在抛开一切影响。以案说案”第一嫌疑人。假设他为。在下班或者说下雨以前以某种借口提前进入分局隐藏。这一点很容易办到,而且根据先前的调查,此人我怀疑不是警察。通风报信的内应我相信,可敢亲自动手实施作案、又打伤队友,我不太相信那位警察能这么没有道德底线,要有人这么干,那就太弱智了”当然,这仅仅是一个判断。”
“但案子的关键不在于,而在于配合,也就是那串钥匙,为了找钥匙不辞辛苦,这一点也恰恰证明了,这伙人的专业八成不是贼,我想他们跨行了,但是呢,出于安全和隐密考虑,又不敢外聘个专业开锁的贼来,不过他们就敢,估计也没有贼敢来公安局开保险柜,这个案子如果顺利实施。就像网。才郭元和张杰说的,团伙作案最佳,最好是两到三个人。人多了,容易泄密、人少了,又不好两头作案”,回到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