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第一次来教堂,却是第一次参加这种宗教仪式。
弥撒是圣教会最重要、举行得最多的礼仪,其目的是成圣体圣血、祭献天主,向天主表示钦崇、感恩、祈求和赎罪,来源于《圣经·新约》的最后晚餐。
根据福音书记载,耶稣在受难前夕的晚餐中,分别拿起麦面饼和葡萄酒感谢祝福,把饼、酒变成自己的圣体圣血,交给门徒们吃、喝,并命令门徒们这样做,来纪念他;晚餐后,耶稣即被交付,受苦受难,在加尔瓦略山上被钉十字架而死,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刚进到教堂,迎面就走来一行人,大约有7、8个,看见其中一个,我眼皮惊得一跳。
是翟靳的表兄。
他两条手臂都打了石膏,头上也缠着一圈纱布,脖子上套了个颈托,原先阴狠的杀气退散了不少,但恼怒却赤倮倮地写在脸上。
他朝走在他们最前面的外国男人看了眼,而后阴恻恻地勾了勾嘴角。
我心没来由的不安,朝他所看的那人看去。那人年龄差不多有近60岁,长相气质令我一下想到电影《教父》里的马龙·白兰度。
翟靳停下脚步,我和Yvonne也跟着止步,随即他们朝我们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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