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实,我和孙晗微,其实是同母异父的亲姐妹。
二三十年前,韩巧娟很不幸,被当地镇上某个男的强X了,还怀了孕。她和其他女人不同,她是那种年代里少有的思想先进、性格强势的女大学生,她勇敢的生了强X犯的孩子,让对方被判了七八年。
官司打赢了,那个孩子,也就是我,却成了她的大、麻烦。她想方设法要把襁褓中的我送出去,但因为这件事在当地闹得人尽皆知,所有人都知道我是个名副其实的‘野种’,又是个女孩,所以没人愿意收养。
无奈之下,韩巧娟想偷偷把我扔了,任由我饿的哇哇大哭,任由我生病发烧……后来的某天,我病的晕过去了,她狠下心来,连夜冒着大雨去山上挖了个坑,也不管我死没死,硬是将我埋了……也可能是天意吧,几个小时后,她的母亲,也就是我血缘上的外婆,听说我被活埋了,觉得太过残忍,又赶紧把我挖了出来。
我被送到医院,重新活过来了,但韩巧娟却再也容不下我这个存在即是屈辱的野种,最终把我送到了我爷爷奶奶手里。
爷爷奶奶把我养到七八岁就去世,我跟着陈桂芳一家长大,本来对生母和生父都是从未见过的,可后来在我12岁时,生母韩巧娟不知从哪里得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