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长辈喜爱,这样子一天的功夫一整篮子鸡蛋就卖没了,最后旁边的长辈们还一个劲的夸沈秀天生是做生意的料。
就这样12岁的沈万三赚到了他在异世界的,第一桶金!
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沈秀进的货源越来越多,种类越来越杂,慢慢的生意就扩张了开来!有时候进货太多了,就交给城里其他长辈卖,沈秀也会提出很大方的对半分成。
到了摆摊后的第二年,有前世经验丰富的沈秀知道“还得富,就开店”的道理。所以考虑到摆地摊毕竟不太高大上,沈秀就买了一个位于集市的专业摊位,用于经营自己的买卖,这叫“街头一席地,强似百亩田”,沈秀和别人说他这次的生意叫做“毛皮产品批发”!针对的消费群体,不仅是普通的消费者,还有一些远道而来的商人。
由于有一些不值钱的小面积毛皮,而且都是低等级的野兽(因为丘陵里打猎比较危险,尤其大体型野兽大部分都有攻击性),太高端的装备店铺,看不上!做衣服的服饰店又闲太小了,现有的毛皮衣物都是卖给有钱人家为主,穷人都是穿麻衣的,另外在购买的时候,富人又很讲究衣物的完整性!并且皮料太小制作效率又太低。所以进入丘陵里打猎的猎人考虑到利润,一般只会冒着风险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