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张三吨自来水的单子,他站在门口喊人,可喊了几声,房间里没人应。
曹天喜便朝里面的房间走,边走边喊:“家里有人没?交水费了。”
可当他来到卧室门口时,发现卧室的地上躺着一个女人,头部上一块明显的伤痕,地上一大摊血迹,曹天喜吓得差点瘫在地上,他大叫着跑出303,然后就报警了。
整件事看不出什么端倪,也没有证据显示,抄表员曹天喜有作案动机。
若人真是他杀的,卧室里不会没有他的足迹,除了水表上的指纹,其他的物品上,均没有发现曹天喜的任何痕迹。而且,当时卫生间的盥洗池底部漏水,地面上形成一滩水,曹天喜是穿着鞋进的屋,在地面留下一道清晰的脚印。如果是他杀的人,脚印一定会延伸至卧室内的,可卧室里并没有他的足印。最重要的一点,他大叫着从303跑出时,由于他的喊声引来了周围的群众,也是他报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