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到别人,将衣服提得高些,又戴上一顶斗笠,这才走了进村。
村里农人多也商人少,但也找到一间破烂的客栈,客栈中桌椅板凳都是朽烂,寻了一会才找到一只椅子坐下。一个生得发胖的老板娘走了出来,问李知尘要点什么。
李知尘摇了摇头,随意的点了几个菜,本来自已完全可以不再吃喝,但却很想去吃。
不一会,老板娘便把一盘烧焦了的炒猪肉抬上来,又提了一壶淡若清水的酒。
李知尘自然不会介意,隔着斗笠对着老板娘微微一笑,掏进衣袖中,只掏到数十枚金铃,也正是上次肖雨雪所索在自已身上的。便拿出一枚,递给了老板娘,略微吵哑的声音道:“渡金的,还值几两钱。”
老板娘满脸猜疑的接过金铃,便走进后面,拿着玩弄起来。
李知尘淡淡的喝着酒,吃着炒猪肉,虽然尝不出半点味道,但也吃得挺欢。
客栈也只有李知尘一个客人,四下颇为寂静。李知尘将酒喝完后,便出了客栈,思索道:“如今生命不多,不如四去走走吧。”
便一路随意行去,依旧常人般的吃喝,只是每到午间,却必须走到屋外,凭着太阳暴晒。
一路行去,一日也来到一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