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上帝之荣耀。简洁明了的说,信徒是在为上帝(如来佛祖)挣钱省钱,这便是视财如命、却抠门吝啬新教徒之本质。
二为法律。宪法要再此休正,而法律性质也要更改。杨锐不知道此时廷尉府行的是什么法系,大陆法系还是普通法系,他认为必须更改为普通法系,并且要在其中加入宗族和分封的相关内。也就是说,一些有益的礼教内容将重新加入其中,这是对对那些不信教之人的制约,以防他们借机生事;
而法律的实施对象,也不再是以人为本,而是以户为本。这类似于商法中的法人概念,既然同为一个宗族,那就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任何人有过错都是族长之过错。那些想自立门户者可以独立成户,但他很快就会发现这个社会不依附于一个大宗族做什么都难以成事。便如之前零散的基督教徒对农会集团,双方之间的竞争是毫无悬念的。
站在国家立场,宗族是潜在敌人,但站在家庭立场,宗族则是兄弟朋友。之前是逆向操作,现在是顺势而为,两者截然不同。在东南诸省可逐步以宗族替代农会,建立强有力的基础组织——写到此处,杨锐想到了以前最为头疼的宗族私斗,现在立场转变则觉得这完全是一件好事,私斗都如此厉害,那给这些人配上枪,反外族侵略、**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