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比失望的道。
“为什么?他们以后想干什么?”胡适看着他,感觉他应该知道些什么。
“据我猜测,任公很可能想转回广州。”丁文江道。说罢又觉得词不达意,再道:“也不是回广州,而是将注意力转向各省。现在国有公司已经补偿完了,稽疑院的席位也分完了。各省士绅对复兴会即便有关系,那也仅仅是感谢而已,若是以后发生什么冲突,说不定就会分裂几个小党出来,只要等达到三十票,那入稽疑院依旧是有望的。”
以当下重地方而虚中央的政治格局,不向中央向地方,确实是一个办法。胡适点头之际,丁文江再道:“再有可能就是军事上任公也可能发力,他的学生蒋百里和蔡松坡一样,是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
“什么!”听丁文江提到了军事,胡适无比惊讶,“他们想干什么?他们就不怕诛族吗?”
伴随着国内全面‘野蛮化’,中华法律也做了全面修订,其中差别最大的就是法律主体做了更改,治外法权也又开始出现。对国民,法律是以户为主体,一人犯法全家有罪,而宗族因为是一个大户口,所以一人犯法,全族有罪;而对在华的洋人洋商们,则不得不以个人为法律主体量刑。
‘诛族’这个概念就是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