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不白地一埋就完事呀,一定要弄个明白,查个水落石出。
第二天一大早,李氏一个人到县衙报官去了。
县令刘仁杰三十多岁,为官清正,执法如山。他听到有人鸣冤告状,立即升堂审案。李氏被衙役带到堂下跪下,刘县令一拍惊堂木,问道:下跪之人姓甚名谁,击鼓鸣冤所为何事?李氏水:民妇李氏,家住王家庄。只因儿子常年在外经商,两年没有回家。昨天傍晚回家,儿媳妇服侍我儿吃了晚饭,刚吃过饭,我儿就喊肚子疼,一会儿工夫就七窍出血,气绝身亡。我儿死得不明不白,民妇击鼓喊冤是想求县太爷查明我儿的死因,捉拿真凶,让我儿死个明白。
刘县令听说王小山吃了饭肚子疼,七窍出血气绝身亡,十有八九是中毒而死。刘县令问:你儿媳妇做的饭菜,难道她有什么隐情不成?李氏跪上一步说:老爷,民妇不敢枉说。儿媳妇与我儿婚后恩爱如蜜,格守妇道。儿子出门在外,她与民妇相依为命。平日言行举止,决非招蜂引蝶之人,请县太爷明察。
刘县令随即命两个衙役到王家庄带刑氏到大堂问话。一路上,刑氏悲悲切切,哭成个泪人儿。来到县衙大堂,刘县令察言观色,见小女子如此伤心,并非虚情假意。刘县令问道:刑氏,你夫君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