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手,
温热的。
“娘,”两世不曾喊出口的称呼,在这个漂亮的女子睡着时她总算喊了出来。
“对不起,娘,”明珠捏着手里温暖的触感,眼眶竟有些热,“我知道,你定是在怪我,怪我将你跟他拆散,怪我不站在你这头,怪我在十七年后的第一次见面就给了你这般的痛楚。”
爱一个人似乎就是这么奋不顾身,无关他做了什么,无关他曾经如何伤害,爱了便爱了。
若说当时在看到两人拥抱的瞬间她未曾被感动,那都是假的。
她是狼族人,却以人类的身份活了两世,她的心自然会因为难过的事而不好受。
然即便如此,她却是从未为自己的决定后悔过,无论郝正纲当年是抱着何种心态将吟风推开,无论他是抱着何种心态对待她这个女儿,上一世他将她当做替罪羊却是事实。
那个时候,她的痛,她的绝望都是他给予的。
或许她该感谢他在明知她身份的情况下却迟迟未对她动手,如若不然也不会以后的事了。
但事实就是如此,那个男人到最后还是葬送了与其心爱之人的唯一骨血,以那等残忍的方式将结束了她本不该被结束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