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直接的指标当属刘小花的居住地。上面也说过了,这个女童属于机遇型被害人,凶手侵犯她并没有经过预谋,她在那个时间点、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遭遇凶手纯属巧合。也许是女童漂亮可人的容貌,或者她天真活泼的姿态,突然间刺激到了凶手,激起他某种愤怒的报复心理,导致他出现了首次杀人。那么这个遭遇地点,应该离凶手居住的地点很近,离女童的家也不远,从以往的统计来看,两者相距不会超过100米。也即是说凶手大体居住的位置,在2路汽车终点站以北的棚户区,距离他诱拐其他孩子的网吧和游戏厅400米到600米之间。”
“第二点,对凶手判断:他应该具有犯罪前科。虽然在作案中显示出他的智商水平一般,但看得出他有一定的犯罪经验,也许是在坐牢期间学会的。他懂得在孩子聚集最密集的时间段诱拐目标,懂得如何与目标建立关系,他选择的目标都是单独出入网吧和游戏厅的孩子,最重要的依据是他企图通过对家属索要赎金制造绑票的假象,从而干扰警方对案件性质的判断。”
“第三点,凶手具有恋物倾向。五起失踪案件肯定已经造成五起命案,但至今没有发现尸体,显然凶手并没有做出抛尸的举动,被害人可能被掩埋掉,但一定就在凶手居住地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