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商店的售货员,他承认在和白秀云交往,但矢口否认蜡笔是他送的。可是我们对指纹做比对以后,发现他的指纹与我们在蜡笔盒上提取的指纹是吻合的,于是就把他抓到队里审问。
    “那时,差不多组里所有人都倾向于徐宏是凶手,而进一步对精液做测试,也正好吻合徐宏的血型,由此看起来证据链已经形成了。由于当时破案时限已到,市里和局里不断向办案组施加压力,所以在自认为证据确凿,但还未取得徐宏口供的情形下,办案组负责人便急着向局里汇报说凶手抓到了,局领导十分高兴,立即向市里通报,市里领导也当即表示要进行嘉奖。
    “可没想到随后的审讯并不顺利,对于我们提出的证据,徐宏都给出了看似合理的解释。他承认蜡笔是他送的,而之所以一开始否认,是因为蜡笔是他在商店库房里偷的;同时他也承认白秀云大腿内侧的精液是属于他的,但强调他们是在中午时候彼此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其实他的话倒是蛮符合实际状况,尸体上确实未有强奸造成的严重撕裂伤。但办案组那时已是骑虎难下,放了徐宏重新再找线索,时间上根本来不及。而且出尔反尔,到局领导和市领导那儿也没法交代,逼到最后就有些‘是他也是他,不是他也是他’的意思了。或许是忌惮我是刚进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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