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手法完全一致,所以我们认为两名死者系同一人所杀。”
    “之前你推测的凶手系激情杀人,有依据支持吗?”曹支队长说。
    “有,”我说,“现场发现了一处印痕,可以断定凶手是在撬开后门后直接就地取材获得工具杀人的,这样的状况通常见于激情杀人。”
    我拿起桌子上的矿泉水瓶,喝了一口,接着说:“两名死者的头部损伤都非常简单,说起特点,一是重,二是密集。说明凶手是在很短的时间内连续打击男性死者的枕部和女性死者的颞部,导致两名死者瞬间死亡。既然动作简单,目的明确,应该是激情杀人或是报复杀人。结合我们之前说的现场印痕的问题,所以应该考虑激情杀人。”
    “激情杀人的目的何在?”曹支队长问。
    其实我知道曹支队长早已心里有数,只是想通过法医技术进一步印证他心中所想。
    我说:“现场两名死者都是赤裸着,而且女性死者阴道内有精斑。结合调查,女性死者生前滥交。所以我认为,本案的激情杀人应该是情杀的一种。换句话说,可能是张花娆这一晚上约了两个情人,结果时间没算好,约在后面的情人在屋外听见了屋内的动静,一时醋意大发,就下了杀手。”
    “听起来很合理。”曹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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