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杂其中。
他的头发又黑又长,在脑后束成整齐的一束,直垂背心。上身穿着一件破旧的铁灰色t恤,领口刻意设计成剪破的样子,露出健康的麦色皮肤,以及锁骨上一角蔷薇纹身。腿上的牛仔裤已经洗得发白,膝盖上还勾了几个破洞,但因为两条腿又长又直,一点不显得邋遢,倒有几分随意的洒脱,充满艺术气息。
要下雨了?金轩抬头看了看天空,将搭在臂弯的风衣披在肩头,拎着行李箱往出口走去。
“king!”经理人紧赶慢赶跑过来,“你确定要一个人走吗?主办方的酒店都安排好了。”
大风将金轩乌黑的长发吹得有些凌乱,他掏出墨镜架在鼻梁上,又将风衣领子竖起,挡住小半边脸,道:“再见。”
经理人无奈地耸了耸肩:“好吧,你是大神,听你的。”
加百列的人工空气让金轩很不舒服,总感觉这里的一切都透着假,他没有多做逗留,对经理人冷淡地点了个头,大步往出口走去。
过了安检门,右手忽然震了一下,金轩浓黑的剑眉蹙了起来,足足耗了一分钟,见对方实在没有挂断的意思,才不情不愿地接通了:“哥?”
总统金辙的声音从那头传过来:“教授说你交给他的不是论文,是一本古典吉他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