勺,筷子首先去夹那盘清清爽爽的“锉”,学名叫“藤壶”,这东西吃的就是新鲜,上面是一层蛋,把蒸熟的蛋用筷子剔开,就能见到“锉”,老老实实地个个都在碗里,夹起一颗来往嘴里一送,嘴里一吸就把新鲜的肉给吸了出来,混合着蛋香,唇齿间最最好吃不过——
“多少一斤来的?”我边吃边问。
罗筝端起碗吃饭,先喝一口山药排骨汤,才慢条斯理地回答我,“30还是35来的我忘记了,你还记得不,我那会离家出走,你不是跟着我的嘛,我们去的那个地方,刚好有这个东西,还学人家弄这个呢,你都敲不好,还敲到自己的手……”
确实有记得,还挺深刻的,都是离家出走,后果那是不一样的,罗筝被找到后罗爸心疼死了,又舍不得打罗筝一下,还抱着罗筝哭,说他对不起罗筝;我呢,哦,谁也没有来找我,我就是跟着罗筝回去的,谁都不知道我离家出走了,这个事呢,确实让我比较失落,原来没觉得有什么,一直觉得亲爸秦百年对秦娇娇她,我是亲女儿,应该对我会更好,后来我发现,不是占着个“亲”就行的,这“亲”的还不如“不亲”的,我玩不起离家出走的后果,我离家了,他们不会找。
“听说尚品女儿满月了,你去不去?”
我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