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的啊,他们人生经历几乎一致,都有富裕的童年,都当过黑五类狗崽子,都上过山下过乡,都出了国,离了婚......过去毕岚认为老妈在马路上随便拉个年轻的老美帅哥回家都比继父讨喜,在一共谈了三任老美男友,又跟john同居三月分手后,毕岚最终发现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的。毕岚自己在尴尬年龄(十几岁)出国,跟老美跟中国留学生都无法融合,成了文化夹心人,老妈吕黛丽30多岁出国,又怎么可能跟个老美交流。有些在中国离婚带孩的中国女人通过婚姻中介出国,嫁个在美国找不到配偶的老美,虽然跟丈夫婚前甚至没见过面,婚后语言由不通,还觉得非常幸福,但是无论是吕黛丽还是毕岚自己,都不可能感受这种幸福——幸福,太因人而异,太个性化了。
    毕岚这才明白,作为各有子女再婚夫妻,老妈跟继父之间的这种aa制,既是无奈之举,也是明智之举,是对他们婚姻的一种保护,是他们在经济利益无法一致的情况下,在用最大的努力避免了冲突;甚至可以说:证明了他们彼此对对方的真心和各自坦荡的人品——有几对各有子女的再婚夫妻没有对对方的利益企图?比如:毕岚的老爸跟继母和她带来的儿子,因为毕岚爷爷奶奶把遗产直接留给了毕岚,没有留给毕岚老爸,继母将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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