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造成搔乱,南京的《中央日报》和东京的《朝日新闻》事后对此作了如下报道:
“河北省高等法院于8日公审金璧辉(川岛芳子)时,法庭上出现了严重的混乱局面。因为是公审东方的玛塔?哈丽、著名女间谍川岛芳子,三千多名看热闹的人一齐拥进了小小的法庭。狂热的人群有的把窗玻璃挤碎,有的把椅子踩坏,造成一片混乱。由于无法控制秩序,公审不得不改期。”
可以想见,当时国人对于川岛芳子间谍案的兴趣有多浓厚了。后来,经过多次审讯,1947年10月22日,河北省高等法院正式以汉奸、间谍罪判处金璧辉死刑。民国政府在法庭还进行了公诉,向法院出示了三件物证,第一件是一张川岛芳子身着戎装的照片,这是她作为日本帮凶安国军司令的确凿证据;第二件物证是刻有司令字样的四方大印;第三件是日本作家村松梢风写的《男装丽人》和《满洲的黎明》两本。
最后这次审讯中,川岛芳子穿着黑呢子大衣、绿色西装裤、黑色皮鞋,面施脂粉,短发光亮,显然经过了精心的修饰。她还刻意地左顾右盼,频露笑容,来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法庭的最终判决是这样的:
金壁辉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以死刑,剥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酌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