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妈妈带它走得更远了一点,来回至少要半小时左右的散步时间。因为少走一点它不肯回家!非要在外面逛够才行。
周围几条街都认识这条大狼狗了。强强的背毛已经全长出来了,两耳竖直,目光坚毅,走在路上威武得不行!路边经过的男孩们看到它都忍不住站住说:“哇!大狗!”
有喜欢的想上来摸摸或走近看看都不太敢,先问林美:“它咬不咬人?”
强强还没咬过人,而且它在外面几乎不叫。不是害怕,而是好像没有遇到威胁就不会叫的那种感觉。狗厂的人说这条狗好,聪明,从小没怎么教就懂事。要不是它跟它亲爹合不来,舅舅说狗厂的孙老板都想把狗赖下来不还给他们了。
林美就蹲下抱着强强的脖子,让那些人走近看看它。有个二十多的男生跟踩地雷一样小心翼翼的靠近把手慢慢慢慢伸过来,“狗狗,强强,强强……”
强强低头闻闻他的手,不理。他就再壮着胆子再凑近一点点摸摸它的脖子,摸的时候跟摸美女似的双眼放光大喘气。
然后竟然跟着林美他们走了半条街才跑回去找他的朋友们,远远的林美还能听到他说:“我操!等我自己住了,哥一定也要养一条这种狗!太tm帅了!”
带强强出去一趟,实在是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