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听着挺吓人,其实就是“失忆症”。
总而言之,金彩霞以前的记忆全都丢失了,一觉醒来,她比谁都茫然无措,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身在何方。好在她脑子里虽然没有记忆,但毕竟是从小长到大的地方,周围的人和事都给她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不至于让她惊惶失措。
说起金彩霞,她这段日子可谓衰神附体,先是莫明其妙脚痒,请了郎中来也不管用,痒着痒着就成了腿疾,多方延医请药依旧无效,连走路都一瘸一拐的。金总兵十分恼火,养一个老姑娘和养一个瘸腿的女儿,这中间的区别可大了!
谁知金彩霞的腿还未好,却又莫明其妙的得了失魂症。金总兵都在考虑这姑娘还能不能养,要不要送到尼姑庵里去?
然而,许是否极泰来,就在金总兵对金彩霞失望不已的时候,金彩霞的腿疾却在慢慢好转,用不了多久,竟然痊愈了。当然,腿上的疤痕没有那么快消褪,但比起先前要好太多了。
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金总兵松了一口气之余,倒不怎么在乎金彩霞失忆的事了。
至于让金彩霞失忆的罪魁祸首,此刻正在窗下托腮凝眸,若有所思。
“若雪,怎么又没有吃饭?”这几天,卫离回来的第一件事,便是问若雪吃饭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