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斋。
有本地人上街来买菜闲逛寻生计,也有逃难进来的外乡人,脸上带着百年乱世刻上去的凄惶,麻木的在街上行走。走去哪里呢?去山里做和尚做野人,去大户人家做家丁做奴仆,只要能吃饱饭,只要有块歇脚的地头,做什么都行。
“猪脖子上的肉本来就不多,一头猪不过十来斤吧。真是对不住。若是大人们提前给我说一声,必定是紧着有味斋用的。只是今天实在不凑巧,项圈肉都被预订出去了,不过别的好肉还多。那块二刀血脖也不过一斤重,的确是少了点。既然大人今日要做粉蒸肉,没有头刀血脖,小的就擅自作出,给割了几块保肋,几片臀尖,便算作是搭头。都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只胜在新鲜。”
刘屠户麻利的割好肉,用脖子上染血的麻布擦了擦刀,很爽快的说:“店里也忙,那我就不叨扰了。日后有什么吩咐,只消派个人去斜街那边说一句,随传随到。”
收拾好家伙什,高大的屠夫站直身子,把担子往肩膀上一放,就准备要往外走。
槐大追上去给算钱,刘屠夫连连摆手,只说是自家一点孝敬的心意,坚持不肯要。两个高头大膀的壮汉如同妇人一般,将一点零钱推来推去,看上去着实有点好笑。店里吃饭的几个少年无赖子对者这边指指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