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成孟清和,或许还会感叹上一两句,但于孟重九等土著来说,这样的县衙才是正常。自太祖起,明朝官场便有不修衙的规矩,除非房子塌了大门倒了,否则绝不动门面上的一砖一瓦。
想要高端大气上档次?
哪个县令敢在任内把县衙修成这样,就等着把牢底坐穿吧。这还是运气好的,遇上洪武帝心情不好,不被剥皮填草也得砍头流放。
洪武帝最恶官员贪污,严禁政府公务员追求奢华,一旦有哪个想不开的犯到他手里,不管大错小错,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能用大竹板的绝不用小竹板,能无期的绝不改判有期,能砍头的绝不流放。
民有大诰罪减一等,在官员身上可不适用。
所谓的区别对待,职业歧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若是明初的官员有幸到后世体会一把,大概会发出这样的感叹,同样都是做官的,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县衙大堂为节爱堂,主要处理刑事案件,堂东为幕厅,堂西为库房。
大堂后为见日堂,见日堂后分东西两侧厢房,是县令,县丞,主簿和典史等办公的主要场所,也就是县长和县委办公室所在,一般的民事纠纷都这里解决。若有人认为二堂不够上档次,非要上大堂,办法不是没有,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