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都不见了,现在穿的是一套看不出原来色彩并散发着酸臭味的衣服,当即弯腰开始干呕了起来。慢慢地,孔庆航的记忆拉回了最后看到的那个青年。“李宇!”
那时候,孔庆航并不知道自己所在的是个什么地方,后来才知道这里是一个混乱区,有乞讨为生的乞丐,有犯过事的混混,也有在这进行黑色交易的,总之,想要留在这里扎根就必须找一个靠山。孔庆航自然不会对这种下等人去卑躬屈膝,哪怕再落魄不堪也绝对不会放下自己的骄傲。
但是没有真正在这种圈子里生活过的孔庆航很快就明白了,他人已经进来,再想要出去就由不得他,除非他是带着任务出去的。而反抗带来的结果,就是那些有怨没有地方发泄的人都来找孔庆航发泄了。
再多的骄傲在没有吃喝又被虐打的情况下,孔庆航只能收起这份在别人眼里无比可笑的自傲,本分地做起了这里的一员。因为一旦他有逃脱控制的行为,这里的人会教会他什么是后悔,什么是不可违抗。
很久以后,许晗带着女儿路过一座广场,小姑娘看到那里坐着一个瘸了腿的披头散发乞丐,向自己的妈妈要了一点钱放进了对方面前的碗里,然后蹦蹦跳跳地回到了自己的母亲身边。
那乞丐看着许晗摸了摸小姑娘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