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的东西。
所谓的杂剧,最早出现于唐朝,与汉代的“百戏”差不多,泛指歌舞以外诸如杂技等各色节目。
顾名思义,“杂”谓杂多,“百”也是形容多,而“戏”和“剧”的意思相仿,可谓是民间各种娱乐活动的总称。
到了宋代时,杂剧逐渐成为一种新表演形式的专称,而且这一新形式也确实称得上一个“杂”字。
其中,包括有歌舞、音乐、调笑、杂技等等,它通常分为三段:
第一段称为“艳段”,表演内容为日常生活中的熟事,作为正式部分的引子;
第二段是主要部分,大概是表演故事、说唱或舞蹈;
第三段叫散段,也叫杂扮、杂旺、技和,表演滑稽、调笑,或间有杂技。
值得一提的是,这三段各有独自的内容,互不连贯。
等到了南宋时期,随着宋朝国都南迁,南方逐渐产生了一种与杂剧不同类型的新剧,叫“戏文”,又称为“南戏”,因为产生地在浙江温州,所以又叫温州杂剧、永嘉杂剧。
南戏的音乐以南方流行的小曲、歌谣为主,大概后来受到杂剧的影响,也采用唱赚、词调和大曲的部分曲调。
南戏虽不讲究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