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权驭大明 > 正文 第七百八十四章 心照不宣
而有了先前的这局感慨。

    杨涟弹劾魏忠贤的二十四条大罪的第一条,说魏忠贤是市井无赖出身中年净身入宫当太监,以大奸大恶之事乱政。

    根据祖制草拟圣旨和批阅奏章的事情只能由内阁来作,可魏忠贤不仅可以拟圣旨而且竟以太监的身份批阅奏折,触犯了祖制,其心怀不轨,祸乱朝纲。

    这里所说的批阅奏章并不是指的司礼监的批红,而是像内阁阁员一样,代替天启皇帝批阅一些朝臣们上奏的重要奏章,这等于分散了内阁的权力。

    显而易见,这一条大罪的意思是魏忠贤干政,实际上内阁草拟圣旨和批阅奏章并不是祖制,所谓的祖制是明太祖时期定下的规矩,可当时还没有内阁。

    内阁是永乐皇帝创立的,当时不过是皇帝身边的一个秘书机构罢了,里面的大学士只是正五品而已。

    值得一提的是,永乐皇帝的时候大明还没有流行后来的加衔制度,宣德皇帝登基后为了强化内阁的权威故而给内阁大学士加衔成六部尚书或者侍郎,使得其官阶可以跟六部的堂官相抗衡。

    换句话而言,即便是创立内阁的永乐皇帝以及推动内阁的宣德皇帝都没有说过草拟圣旨和批阅奏章是内阁的职责,只不过是长久以来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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