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每个字都端庄清楚,像是学生作业般整洁。
另外就是钥匙和手机、录音笔、钱包,钱包里有各种证件和银行卡、收据什么的,还有一张他抱着儿子的彩色照片,照片后面写有拍摄当天的日期,算来他那下落不明的儿子今年应该有十三四岁了。
代芙蓉曾和我说过,万一他出什么事,希望我能帮他找到儿子,再有可能的话,找到解救他的办法。
那话放到现在想起来,就是遗言了,所以这沉重的任务,我是非接下不可的了。
他要是活着,我还能赖,还能跟他闹,自己的儿子自己找去,我够忙的了别给我找事。可他死了,我跟谁赖去,我还怎么赖,我就是拼掉这条命,也得帮他把儿子找到治好他的病啊。
他要是没死该多好,儿子去哪儿找,怎么找,我还能有个商量。
现在,人死了,还怎么商量。
常坤站起身准备走,说:“代芙蓉家里我没去过,既然是你们的朋友,你们自己看着处理吧。”
这时候我的目光落在那叠信纸第一页第一行字上,劈面的惊心,整个人都呆住了。
代芙蓉遗物中那叠手写稿第一页的第一行字是:嗨,妮儿。
嗨,妮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