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鲁迅书信 > 正文 第13章 一九二四年
戈尔剧本《齐德拉》。

    240606致胡适适之先生:前四天收到来信和来还的书;还有两本送给我的书〔1〕,谢谢。

    昨天经过钟鼓寺,就到尊寓奉访,可惜会不着,实在不侥幸。

    那一部的出主在上礼拜极想见一见先生,嘱我写一封绍介信,我也就冒昧地写给他了。但他似乎到现在没有去罢。

    至于那一部,本来当属于古董之部,我因为见商务馆还出《秦汉演义》〔2〕,出《世界》〔3〕,与古董还可以说有缘,所以想仰托洪福,塞给他,去印了卖给嗜古的读者,而替该书的出主捞几文钱用。若要大张旗鼓,颂为二十世纪的新作品,则小子不敏,实不敢也。

    总之,该书如可当古董卖,则价不妨廉,真姓名亦大可由该馆随意改去;而其中多少媒语,我以为亦可删,这宗明人积习,此刻已无须毕备。而其宗旨,则在以无所不可之方法买[卖]得钱来。----但除了我做序。

    况且我没有做过序,做起来一定很坏,有《水浒》《红楼》等新序〔4〕在前,也将使我永远不敢献丑。

    但如用无所不可法而仍无卖处,则请还我,但屡次搅扰,实在抱歉之至也!

    鲁迅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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