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鲁迅书信 > 正文 第14章 一九二九五年
烧酒六杯,蒲桃酒五碗,游白塔寺四趟,可惜你们都已逃散,没有看见了。若夫"居然睡倒,重又坐起",则足见不屈之精神,尤足为万世师表。总之:我的言行,毫无错处,殊不亚于杨荫榆姊姊也。

    又总之:端午这一天,我并没有醉,也未尝"想"打人;至于"哭泣",乃是小姐们的专门学问,更与我不相干。特此训谕知之!

    此后大抵近于讲义了。且夫天下之人,其实真发酒疯者,有几何哉,十之九是装出来的。但使人敢于装,或者也是酒的力量罢。然而世人之装醉发疯,大半又由于倚赖性,因为一切过失,可以归罪于醉,自己不负责任,所以虽醒而装起来。但我之计画,则仅在以拳击"某籍"小姐〔1〕两名之拳骨而止,因为该两小姐们近来倚仗"太师母"之势力,日见跋扈,竟有欺侮"老师"之行为,倘不令其喊痛,殊不足以保架子而维教育也。然而"殃及池鱼"〔2〕,竟使头罩绿纱及自称"不怕'之人们,亦一同逃出,如脱大难者然,岂不为我所笑?虽"再游白塔寺",亦何能掩其"心上有杞天之虑"〔3〕的狼狈情状哉。

    今年中秋这一天,不知白塔寺可有庙会,如有,我仍当请客,但无则作罢,因为恐怕来客逃出之后,无处可游,扫却雅兴,令我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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