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鲁迅书信 > 正文 第17第章 一九二八年
,我曾加以注意,无效。凡对小峰所说,常无效,即如《游仙窟》,我曾问过两回,至今不送校。前几天听说中国书店已排好矣,但这于北新是无碍的,可分寻销路,而至今仍不送校。北新办事,似愈加没有头绪了,如《语丝》3536出版时,将2526送给我,还他之后,则待37出后,一并送来,夫岂有对于本刊负责记者,而不给其看新出之报者乎。

    乔峰因腹泻,未往公司,大约快好了,那时当嘱其买《说郛》邮寄。钱我这里有,不必寄来。

    迅上九月十九日斐君兄均此。

    有人为鼻宣传,云将赴浙教书,盖空气作用也,所以诱致他处之聘书耳。

    注释:

    〔1〕学校诸要人已见昨报学校,指一九二八年秋设立大学区以后的北平大学。是年九月十七日《申报》"教育消息"栏刊有如下消息:"北平各学院院长人选,闻大体已定,计文学院陈大齐,......师范学院第一部及第二部傅斯年、白眉初,......预科刘半农等。"百年,即陈大齐。白眉初,河北卢龙人,曾任北京师范大学史地系主任。玄伯,即李玄伯。

    〔2〕首善指首都。《汉书.儒林传》载:"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师始。"这里代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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