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酒!”跟了十四阿哥两年,对酒的品味我可是也算个行家了:“十年陈粮的汾酒啊,你怎么舍得只拿来送我上路?”
端着酒作思考状晨曦啊,你还不够聪明,要是你认为你仅凭着短短的几句话就能劝我自寻短见,那么这么多年来倒在我脚下的敌人岂不是算白死了吗?
不到最后关头,胜负未分,岂能自乱阵脚?
“你值得的,能送你上路,我情愿付出任何代价。”
“好,只不过有些事情我还不不太明白,十七阿哥的脚到底是怎么回事?”她眼底的哀伤大于恨意,有一瞬间我差点就要有喝下酒成全她的冲动。不过我的理智阻止了我,让她以为我就要永远都妨碍不了她的话,她一定会跟我说实话。
“这要问你啊!”晨曦的眼睛里写满了厌恶:“你到底对他下了什么蛊?他可以不顾脚伤从京城一路赶去大西北,又可以从大西北马不停蹄的赶回来?”
“真的是因为这样……”手指的力道几乎可以将杯子捏碎:“真的是我……”
“所以我恨你,本来只不过是道皮肉伤,结果因为你不知道对他说了什么,拖了那么久,太医说感染的太严重,就算治好了以后都会……”
晨曦的眼睛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