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字也挺别致的。只要改掉闲字就好。她本名是小雨,不如改叫雨歌如何?下雨时雨滴就像在唱歌一样。也很好听啊。”佟氏笑了:“好,就叫雨歌吧。”她见这个丫头温柔稳重,心里也很满意。
淑宁又挑了两个相貌中等、老实本份又手脚利落的女孩子,问过佟氏的意见,便让她们去侍候自家老哥。佟氏又顺着书香墨香的名字,给她们分别起名叫茶香与砚香。轮到自己了,淑宁有些犯难,有两个人选都很不错,她犹豫着不知该挑哪个。
其中一个叫芙蓉的(淑宁:我!),年约十四五岁,是这么多个女孩子里头最出挑的一个,长相比当年的巧云还要胜一筹,形容举止有礼有度,说话也很有条理,读过几本书,针线上也过得去,论总体素质,恐怕差一些地官家千金也未必比得上。淑宁一见,就觉得她不像是做奴婢的,问了牙婆,才知道她原也是好人家的女儿,只是家道中落,为了养活寡母兄弟,只好卖身为奴,但却不肯签死契。
淑宁对这位芙蓉姑娘地骨气还是有些敬佩的,但她毕竟是要给自己挑选丫头,希望能找一个稳妥些地,这芙蓉不签死契,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被赎了去,总让人用着不太安心。而且,可能是因为自身样样都比旁人强,这姑娘隐隐约约散发着高人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