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清朝经济适用男 > 正文 第二十三章 扬州梦中的齐粟娘(三)(150加更)
扬州府高邮人。

    依父母之命凭媒聘定齐氏为妻,岂期过门后时近五年该妇仍不得生养,正合七出无子之条。因念夫妻之情,不忍明言,情愿退还本宗,听凭改嫁,无有异言,休是实。

    康熙四十六年八月十三

    私章、指印为证。

    ”

    齐粟娘轻轻吹干墨汁,从怀中取出陈演的私章盖好。取了印泥、休,持着烛台,走出房,回到内室。

    妆台上的烛光照不到床上,齐粟娘却自然地寻到了陈演的胳膊,他的左臂向外伸直,右臂绕过胸前放在左内侧。左臂是用来抱着她地肩膀,右臂是用来抱着她地腰身。五年的夫妻恩爱,情深意重,因着一个“非是普通女子”,“不光为钱”、“几分真心”的私妓,一扫而空。

    “五年一觉扬州梦……”齐粟娘轻轻笑着,坐在床边,抚着陈演熟睡地脸,“陈大哥,当初我被人牙子带到南边来,原就是要卖到扬州城的盐商宅子里做丫头地呢……”

    “那一年大水,我在江宁城若是和比儿一样卖了身,说不定也会被卖到扬州城……”

    “你说,我是做现在的我好,还是做比儿好?若是我当年不逃,就不会被你娘救下,也不会拜了义父义母,这样,我不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