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舒适为主,虽然没有特别美貌,但也没有十分伤害到陆甄仪的审美。
二十号的时候,秦椹的一个朋友坐火车来了。
陆甄仪还是第一次见到秦椹的朋友,秦椹在去火车站接他的路上跟陆甄仪介绍,那是他童年的邻居,和秦椹同病相怜,秦椹是十六岁时父母双亡了,那孩子和秦椹同岁,是九岁时妈妈没了,他爸又找了一个,后妈各种不把他当人看,而亲爹是属于有了后妈就有后爹那种。
少时吃了不少苦,也没读大学,他现在在某海滨城市的一家很大的海洋馆做潜水员。
潜水员的名字叫沈宏欢,秦椹叫他“獾子”。
他比起秦椹要更像个二十五岁的年轻男子,虽然本身不是很外向的人,但看到老朋友还是嬉皮笑脸起来,他穿着一件普通的类似冲锋衣的大棉衣,耐克的运动鞋,一看就知道并不擅长打扮。
容貌在普通到还不错之间,身材高瘦,笑起来的时候还有点孩子气。
他看到秦椹的时候有点没认出来,明显楞了一下,然后冲上去给了他肩膀一拳:“好啊,你这个桑枣!你小子混得不错啊!”看看陆甄仪,戏谑的笑容遮不住一丝腼腆,“还找一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是老婆。”秦椹更正他,没什么起伏的冷静音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