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乖巧,是军队最想要的那种新兵。他十几年来都规规矩矩的,从没干过扎耳洞、刺文身之类的叛逆事,最后就这样穿上了军装。他是听了妈妈的话去参军的,她告诉他,军队是所有真正的男子汉都会去的地方。结束平稳的高中生活之后,他母亲便开着车,送十七岁半的二世来到征兵办公室报了名。
他的测试成绩平平,但还是被派到这座已经挤满了复生者的小镇来站岗守卫,因为他只要每天站得住、能拿枪、会服从命令,就足够了。近来,他发现一位可怜的南方老人和他死而复生的儿子越来越频繁地来找自己。对那个南方老人,二世还可以忍受,但对于总是跟在父亲身后的小男孩,他却喜欢不起来。
“你还要在这里待多久?”哈罗德坐在路障后面的木凳上,向着二世的后背发问,其实他们的对话经常是以这种方式进行的。雅各布就坐在哈罗德身后远一点的地方,看着父亲和士兵交谈,他们说的话应该传不到雅各布那儿。
“不太清楚。”二世说,“那恐怕得看你们还要被关多久吧。”
“是吗……”哈罗德拖着长腔,懒洋洋地说,“那估计也不会持续太长时间了。根据目前的条件,我们能支撑到现在已经是极限了。得有人拿出个解决方案来,否则那些斗鸡们的面子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