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生平所未见过之绝色也还罢了,关键她身上穿的头上戴的,就没有哪一件不是精品。
多的不说,单说她耳朵上的红宝石坠子,又大又亮,红艳艳的直晃得人眼睛疼,没有二三百银子绝对拿不下手,偏她只拿一根细金线随意穿了,根本没当一回事;还有她腕间的玉镯子,一眼便能看出是上好的整块桃花玉雕琢而成,光这镯子,只怕都要抵自家如今仅剩的全部家当还要多得多了!
赵氏未出嫁时娘家虽不算太显赫,也是当地的望族,多少也见过几样好东西,嫁给凌思齐,做了广平侯夫人后,见过用过的好东西就更多了,自然很容易就能瞧出陆明萱通身的行头价值几何。
当下心里便妒忌得快要烧起来,凭什么那个素日要在自己手底下讨生活,自己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的小杂碎如今发达成了这样,高房大屋住着,金奴银婢使着也就罢了,娶个老婆还这般漂亮有气派,穿戴打扮更是她昔年做侯夫人时都及不上的,凭什么他们就要在老家吃苦受累,他们却能在京城逍遥自在?
决定了,她就算是死赖,也定要赖在这里不走了,不但不走了,还要摆出婆母的气势,将管家大权抓到自己手上来,再为自己儿子也娶一房这样漂亮气派的媳妇儿,再过回以前的好日子!
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