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真正惦记着的,就只有一个人。那位爷嘴唇长得最好,比亮亮英俊得多,如今想象那两片嘴唇简直像桃花瓣一样,啃他屁股时嘴是软的,下巴胡茬却又粗糙剌人,有男子气概,蹭得他起电。
嘴角还有一枚很可爱的小痣,让这人一下子年轻数岁。
少年人的心思,懵懂却又极专注痴心。孟小北那时根本还不太清楚意识到,“喜欢”二字究竟什么意思,就已经深深依恋上一个人。
他的喜欢非常之单纯,没有利益考量,没有肉/体*上的奢求,他也不懂那些个。每次看到对方,对桌吃个饭,搂着肩膀说说话,晚上抱住那位的腰睡觉,就特幸福,就有人疼了。
每次悄悄盯着那位爷的脸、背影,那种全身心每个毛孔生发出的情感上的饥渴、盼望,无法形容。
他喜欢他小爹。
******
再说孟建民带孟小京从外面回来,回到家也是一脸感慨,眼眶发红,见着他们家老大,头一句话就是:“你干爹真是个好人,以后好好报答人家吧!”
孟小北心不在焉地:“哦,你们又一起出去了?”
孟小北坐到床上,难得关心弟弟:“孟小京你腿还疼吗?”
孟小京这回没穿毛裤,裤管卷上来露出一双细乎的白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