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原始再来 > 第67节
自我偏好终将,大部分人绝对会选择后者。
    大人们其实才偏食的厉害呢~
    路易就是这样,自从他可以自己狩猎之后,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他的饮食偏好终于畅快淋漓的显现出来了。
    路易最喜欢吃各种恐龙的长脖子,也喜欢啃蹄子,除此之外,别人扔掉的肝脏也是他的最爱,总之,一切上不得台面、别人恨不得扔掉的东西都是他的最爱,前提——这些料理都是阿秃做给他的。
    身上流着华夏民族的血液,孟九昭在能举动克拉的锅子的时候,就开始做饭了。作为鸭脖猪蹄的爱好者,他首先攻克的就是这两样美食。做好之后,其他人并没有对这两样东西表现出多么的喜爱,倒是路易异常捧场,特别是孟九昭找齐材料做了原始社会第一锅溜肥肠之后,路易彻底迷上了这些边角料食物 ̄▽ ̄
    这也是他如今不喜欢和部落其他人一起吃饭的原因了,因为他爱吃的这些东西一旦吃起来……怎么都优雅不起来,不愿意放弃自身形象,也宁死不屈坚决不放弃心水的美食,于是在路易的强烈要求下,他们每天便一家人一起吃饭了。
    吃完饭孟九昭惯例去刷盘子洗碗了,这是他主动要求的,一来是他每天提供的食物最少,二来……一家子只有他能够在洗碗后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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