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念颐一面说一面竖起了自己可算作是纤细柔白的食指,莹润的指甲盖在日光下泛着一层饱满的光泽,顶端晕着浅浅健康的淡粉色。她没有如时下京中贵女贵妇们一般在指甲盖儿上涂抹凤仙花汁以作为修饰,却仍旧好看得叫人挪不开视线。
从小她屋里的海兰、喜珠她们亦是时常夸赞她的,因此念颐颇有几分傲气,努了努嘴,很不服气地道:“殿下瞧见了么?这是我的手指,猪蹄膀横竖是不能够与我来比较的——”
言下之意,居然好像是在告诉他,她的手指要比猪蹄膀可好吃美味多了。
须清和略蹙了蹙眉头,狭长的眼睛里转瞬便多了几分不可言说的神采。
骨节分明的手指在扶手上习惯性地点着节奏,笑意一点点在唇际绽开来,“这却简单的很么——”他拖着低低悦耳的男音满不在意地说着,“念颐若是不服气,尽可以再把食指与我。”
“给…做什么要给你?”
她“哗”地把手再背回自己腰后,年纪轻,城府不深,想什么都写在眼睛里,眼皮都不见眨一下,只如临大敌似的望着承淮王嘴角弯弯的弧度。
须清和仰了仰下巴,嘴角的笑弧逐渐淡化,眉头却是为难地半蹙起来,道:“你怕什么,本王不过是为了叫念颐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