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因为看到她被她那个男人揪着头发打,一时看不下去才叫人去阻拦。结果我才发现她似乎偷偷看了我好几眼,可一旦被我发现,她又连忙往角落里缩去,一个劲的假装不认识我。我越发觉得不对,好容易认出了她,她还坚持说我认错了。还是我叫人验了她后颈上的那颗红痣,她才终于承认自己的身份。”
“这些年她过得很不好。金妈妈带她回乡下后,果然没有把她当女儿看待,就日日和那些野郎君一起鬼混度日,不过三年的光景就将十多万贯的家财全都败尽。没钱了,她就被野狼君撺掇着将君君卖了给人做妾。但是那户人家的男人常年在外做生意,家里的娘子凶悍得很,君君进门没过上几天好日,那家娘子就趁着男人出外进货的机会找了个借口把她给卖了。”
“这近十年的时间,她就一直在被人辗转卖来卖去。最后等我遇见她的时候,她跟着的便是一个走街串巷的货郎。那货郎也不是个好东西,爱吃酒赌钱,吃醉了、赌输了都拿她出气,把她打得好惨。那日我遇到她,正好又是那货郎吃醉了没事干,便又抓着她打,从屋子里打到外头,下手又凶又狠,简直就没有顾及到她是一条命!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就花了点钱把她给买了回来。”
说完了,他才眨巴眨巴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