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要报案。”
茶瑾之连忙合上卷宗:“速速升堂。”
忙不迭赶往前堂,报案之人也带了上来,是个年纪约莫四十岁左右的妇人,衣着朴素,未施粉黛。
“堂下所跪何人,状告何人?”茶瑾之问道。
“民女是洛阳城外十里村农妇叶氏,状告民女的夫君。”妇人一开口便不由自主地哭了起来。
“你有何冤情,尽管说来,本官一定会为你做主的。”茶瑾之温文开口。
叶氏哭哭啼啼好一会儿,才开口道:“大人,民女的夫君疯魔了,整日不穿衣服乱跑,还不思进取,天天往青楼跑,家中的银子都被他花完了,如今家徒四壁,四个孩子饥肠辘辘,最小的一个不过半岁,正是嗷嗷待哺,可他却如此这般……民女,民女活不下去了啊!”
茶瑾之一听,顿时有些头痛,黎国可没有哪条律法规定男子不穿衣服是罪,去青楼和不思进取也不是罪。
不过转念,他又想到另一件事,问道:“此事应该由洛阳太守马大人为你做主,你为何告到我这里来了?”
“民女找过马大人,可是……”叶氏掀开自己的袖子道,“大人且看!”
茶瑾之看去,只见一条手臂满是烧灼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