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是公孙。”
感觉到他们地打量,卫洛抬起头来。她刚刚抬头,这些庶民便急急地低下头去,畏缩地佝偻着身子,避开了她地注视。
当她的手无意中朝腰间划过时,这些人更是脸现惧色。
卫洛直怔了好一会,才突然明白过来。原来,是因为她佩了剑。
佩了剑的士人,与剑客们一样,有资格当街杀人的。
在这个世道中,当街杀人几字中被杀那人,便是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庶民了,当然,奴隶,婢仆和主人不强的嬖人,也是容易被杀的对象。
卫洛对上这些人畏惧的眼神,暗中叹息一声,她干脆转过头去,专心地看着阳光照耀下,泛着七色浅鳞状水纹的河面。
河对面,郁郁葱葱的一片,那是不知生长了多少年的原始树林。
不久前她与剑咎一道来越时,走的也是水路。不过那时他弄了一个舟排,两人这般顺水而下,那感觉很是痛快舒畅。远比现在痛快舒畅。
卫洛想到这里,不由笑了笑。
不知为什么,越是靠近越国,她越是不可抑制地想去看看他们。
不管是剑咎的胡闹,还是殷允的温厚,都让她每每想起,心中便是暖暖的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