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一点都不再乎。
按美国的法律,哪怕所有人都认为这东西是他偷的。
但是,在没有证据之前,你都无法定他的罪。
马克是个天才,他认为,以校方的技术实力,是不可能知道他入侵的。
不过,马克还是被校方带到了听证会上。
这是哈佛校内的听证会,并不是联邦法院,处理的是校内学生违规的事件。
“马克,有学生举证你侵犯他们照片**,未经他们允许,公开他们的照片。同时,校方也举检你入侵哈佛校内网,将校内网的资料偷走。”
“那又怎么样,这就证明是我干的么?这一些照片我是通过网络搜索得到,如果要说侵犯这一些女生的**,我想,首先得去找谷歌。”
“好吧,那我们聊聊校内网你失恋之时发的贴子,你说,你要在哈佛干一件大事。恭喜你,你成功了,你的确在哈佛干了一件大事,现在全哈佛的人都知道你了,马克,你很能干。”
校委会负责人看着马克。
马克不为所动,“不好意思,这并没有直接的关系。难道我说明天去打伊拉克,结果,明天总统先生真的下命令打伊拉克了,这就能证明是我干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