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中央,不少路人围着他。
幻芜一看,果真是当日自己见过的那个少年,只见他一身青灰色布衣和那天一样整洁,即便深处落魄境地也不让自己落于尘埃里。一双素白修长的双置于膝头,此刻有些泛白泛,可少年面色如常,一双好看的凤目犹如无波古井,他看着身前一名身着华服的矮个男子,朗声道:“公子不必多言,我虽落魄至此,但也不愿去那勾栏之地贱卖。”说罢便目视前方,不再搭理那男子。
幻芜一听便明白了,再看那少年耳鬓处斜插着一根稻草,身前是一方麻布,似是从什么地方裁下的旧布,上面用炭笔写着:家母重病,需纹银一百两,愿出卖劳力,卖身为奴。几个字用的寻常楷体,却有着几分秀丽风雅的韵味,看着像名家手笔。幻芜低头算了算,这世道买卖家奴最多也不过三十两纹银,一些家道中落识得几个字的被挑做伺候笔墨的丫鬟小厮最多也就五十两,这一百两确实贵了,难怪这么几日了,这少年也没有筹得银钱。
只是这少年虽一身粗布,但容貌俊秀,面窄鼻高,眉眼尤其好看,眉心一道红痕如血,使得这容颜透出一股糜丽浓艳的妖冶之感。这看着十五上下的年纪,等再长个几年,容姿定是更加难掩。如今一般人家买卖家奴的自是不会买,但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