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王老板的饭馆,几个义愤填膺的男生,看到王老板冲上去就要开打,好在大家互相劝止,他们理性的坐了下来,说明了来意,王老板看到这个气势,知道这下可能麻烦大了,他满脸堆笑,客客气气的招待着同学们。孙策交给他一份事先草拟的两份文件,一份未遂刑事案件起诉书,一份附带民事赔偿协议。王老板看完两份文件,额头上渗出了豆大的汗珠,按照大学生们的起诉书来看,饭馆王老板有几大罪状,一、敲诈罪,在明知自己毫无道理的情况下,擅自扣留大学生孙策为人质,索取财物达1378元,王老板认为冤枉,他明明只收到孙策400元,何来的1378元,学生们解释道,学生证的抵押价值就是1378元,如果王老板敲诈成功,孙策就必须拿出1378元才可以拿走学生证,所以起诉书中的1378元是成立的。二、窝藏流氓罪。三、违反劳动合同法。王老板知道,眼前的这帮大学生,不好对付,不象孙策只有一个人,他知道自己先前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低估了孙策这个大学生的能力,试图反客为主,把责任推给李悦娣,蒙混过关,说实在的,并不一定要孙策费拿出1378元,只是想用这个数字来让孙策感到害怕,从而不闹事就算了,他万万没有想到的事发生了,他没有了任何办法,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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