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背,火辣辣的难受。
他总想蓝的胸口抬起头来,慢慢转身,正对上了叶崇劭那双要杀人的眼睛。
叶景明对自己这位小叔叔的敬畏已经深入到骨髓里,这种感觉就好像从小家长教的上完厕所要洗手一样自然且根深蒂固,不过后者是因为不断的重复养成的习惯,而前者取决于第一次见面时候的震撼。
叶崇劭并不是从小生活在叶家的,他是私生子,回到叶家那年都20岁了,是男孩们最爱挑事儿的年龄,那时候叶景明只有十岁,也是男孩子可是建立偶像崇拜的时候。
大热天儿,他那位父母口中十分排斥的小叔叔穿着一条迷彩裤黑色背心,手臂鼓囊囊的全是腱子肉,短短的黑发根根竖起,越发显得一张俊脸棱角分明。他嘴角叼着一根香烟,一拳一个就打倒了两个黑熊一样健壮的大汉,飞起一脚把另一个黑熊的踹飞很远,地上横七竖八哼哼唧唧躺着很多流血的人,他小叔叔用沾着血的手指捏着烟狠吸了两口后扔在地上,大脚碾过后迈动长腿向他走过来。他逆着光,并不能看清小叔到底是个什么威风样子,却牢牢的记住了他身后大片明晃晃的阳光,很多年,小叔叔就是带着这种耀眼的光环出现在他的世界里。
现在,他的小叔叔正用当年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