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我们国家践行的是‘大陆法’,大陆法的主要判决依据,就是一条一条的法律,法官跟陪审团,以及律师,他们在一个案子里起的作用不大。因为只要你触犯了哪条法律,那就按照那条法律判就好了,对不对?”
“对啊!”老高老张都回答了,但,“可就因为这个就要搞颠覆?”
“对!还就是因为这个就要搞颠覆!”吴祥马上说道:“你们看看美国,就是公知大V嘴里的人类希望,他们是践行的‘英美法系’,这个法系里,是没有太过明确的法律条文的,她是一种判例法,就是依照以前的案例来做判决,而这个判决,还要根据现实情况,由法官,陪审团,以及律师来进行一些列的配合工作,这样才能做出判决,也就是说,英美法系,法官,陪审团,律师的作用都特别的大。而最有直接关系的,甚至可以说有直接经济利益的,那就是法官跟律师!”
“这……”说到这里,那老张和老高多少有些明白了。
是呀,很简单的嘛,在我们现行法律里,律师他们挣的钱还是可以的,但也仅仅是可以,他们跟美国的同行比,那是根本就比不了的,美国的律师有多赚钱?这还用问吗?
可美国的律师为什么这么赚钱,恐怕很多人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