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那里目送着他的背影,等回过神来时他的背影已经消失在了人潮中,然后,也不知道是什么促使着她开始狂奔。
淡蓝色衬衫,他穿的是淡蓝色衬衫,来参加狂欢节的人很少会做出他那样的打扮,应该会很容易找的,应该会的。
时间在一分一分的流逝着,狂欢节在黄昏时期已经来到了尾声,她在街道上漫无目的的奔跑着,寻找着,在奔跑寻找的这些时间里她在心里和自己说着:如果在十一点之前能找到他的话,那么就留在notting hill不走。
她是宿命论的拥护者,她信奉所有的相遇都有着原理,她坚信坚持能成就宿命,她更相信某一天她的心上人来到面前时她一定知道。
宿命论使得她相信只要再次遇见了就还会遇见,还会遇见就是命运给予的暗示。
十一点狂欢节将会结束。
在十一点来临之前她找到了他,在一个圆形百货商场门口,老老的建筑下他背靠在了老老的墙上,侧着脸在点烟。
打火机带出小簇的火光雀跃于他脸庞之上,看着有些的寂寥,也寂寥也迷人,就这样她呆呆的站在对街看着他抽完那根烟,看着一辆黑色的宾利车停在他面前。
然后,她笑着看他坐上车子,车子沿着长街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