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孩子,从此肯德的血脉中,拥有了极致的纯净。
    而肯德子爵,是这个家族的最后一员。
    想想神话上记载的天族容姿,再想想肯德子爵的模样……这样的存在,既不能充当主角的小弟,也不能充当主角的障碍,便只能成为踏脚石了。
    尤其泽玛西亚家族擅长的,也是检测血脉和灵魂。主角的金手指自然不容重复,重复一部分也不行,而顺应神话记载,为了给主角安上一个一看就很碉堡的身份,埃尔维斯果断是天族的血脉。
    他所传承的天族血脉,为“玛西亚”,荣光使者。
    千万年前,诸神还眷顾这土地时,流传下无数光辉璀璨的诗篇,吟游诗人们传唱着分辨不清真伪的歌谣,光明神勇敢的战士被反复赞颂,在时间中一层层模糊了面目。
    叶梓看原文中这一段的时候,心情十分复杂。泽玛西亚和玛西亚的读音难道真的差了那么多,就连主角检测血脉和灵魂的能力暴露,也没人能把他们联想在一起?
    ——这简直就跟孙悟空用“孙行者”、“者行孙”、“行者孙”三个名字扮演了三个人一样,让人无言凝噎。
    智商何在!
    种马主角曾经在蔷薇公爵处听闻了这件贵族中耸动一时的意外,兽族双生子在地下拍卖会上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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